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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19歲,可以買機車嗎?

 

陳律師您好:

我今年19歲,上星期我去機車行看機車,有中意一款,價額是7萬元,我當時跟車行老闆說我未成年,還要回去與家人商量,但車行老闆一直鼓吹我說有怎樣的優惠方案,過了就沒有了,我一時心急就付訂金5,000元。回家後,我跟家人說買機車的事,我爸媽要我去退訂,但車行老闆說不能解約,是這樣的嗎?

 

律師答覆:

依民法第77條規定,「限制行為能力人為意思表示及受意思表示,應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。但純獲法律上利益,或依其年齡及身份、日常生活所必需者,不在此限。」、第79條規定「限制行為能力人未得法定代理人之允許,所訂立之契約,須經法定代理人之承認,始生效力。」本件與車行簽訂買賣契約,因你當時未滿20歲,為限制行為能力人,必須得法定代理人同意才能簽約,由於你父母不同意你購買機車,所以買賣契約不生效力。機車行必須將你的訂金返還。建議你以存證信函方式通知車行返還訂金,以為佐證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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